您所在的位置: 武汉郑学知律师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郑学知律师团队介绍 郑学知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担任武汉黄冈商会法律顾问及法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职务、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长江影视文化节顾问...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郑学知律师

手机号码:18086101715

邮箱地址:18086101715@163.com

执业证号:14201201410912573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28-30A层

律师文集

2018年最新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变更及注销全攻略

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

(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

(三)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如果采用邮寄办理的方式,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如果工商营业执照未注明详细经营范围,需同时提交公司经营范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注: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如果采用在线办理的方式,需上传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经营范围)彩色扫描件。

二、商标代理机构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

(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

(三)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如果采用邮寄办理的方式,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如果变更商标代理机构名称,需同时提交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注: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如果采用在线办理的方式,需上传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如果变更商标代理机构名称,需同时上传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彩色扫描件。

三、商标代理机构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一)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结算表。

(二)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三)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四)授权委托书。

(五)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四、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变更的申请方式有哪些?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变更的申请方式有三种:直接递交、邮寄办理和在线办理。

五、商标代理机构注销的申请方式有哪些?

商标代理机构注销的申请方式有两种:直接递交和邮寄办理。

六、采用直接递交的方式如何办理?

如果采用直接递交的方式,在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专门受理窗口办理。

七、如果采用邮寄办理的方式如何办理?

如果采用邮寄办理的方式,备案材料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收件人:收文科,邮政编码:100055

八、采用在线办理的方式如何办理?

(一)新登记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业务,可进入“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点击“我接受新版(2017版)”,点击右侧的“代理机构备案申请”,在线办理。

(二)已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备案业务,可进入“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点击“我接受新版(2017版)”,从“用户登录”进入,在线办理。如果没有数字证书,无法采用在线办理的方式进行商标代理机构变更。

九、在线办理时出现收不到验证码的问题,如何解决?

在线办理如果出现收不到验证码的问题,请尝试按以下步骤解决:

(一)查看向我局报送的电子邮箱是否填写错误。

(二)查看电子邮箱的垃圾箱或草稿箱中是否有我局发送验证码的邮件。

(三)尽量选择网易、新浪或qq等常用邮箱作为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

(四)验证码有效期为30分钟,请耐心等待,不要在此期间反复点击“获取验证码”的按钮。

十、商标代理机构如何查询备案、变更、注销结果?

如果备案、变更、注销成功,申请人可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代理页面下查询到相关信息;如果备案、变更不予受理,可以通过报送的电子邮箱查询结果。

十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后如何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展代理业务?

新成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后如果要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展商标代理业务,须申请并领取数字证书后,方可通过网申开展业务。

十二、数字证书和网上申请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有关数字证书和网上申请的问题,请打技术咨询电话6321946163219463

十三、商标代理机构在哪里查询备案流程并下载所需书式?

商标代理机构可在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页面下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和《关于发布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书式的公告》中查询备案流程并下载所需书式。

十四、在线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业务对电脑有何要求?

建议在浏览器使用IE9.0及以上版本(支持IE8.0),屏幕分辨率1280*768及以上的电脑环境下访问。

十五、商标代理机构备案的工作时限是多长时间?

商标局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十六、商标代理机构备案的办理费用是多少?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无须缴纳费用。

十七、如何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中身份证明文件编号栏?

身份证明文件编号应当与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证件编号一致,即应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十八、如何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中负责人栏?

负责人应当与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致。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向商标局备案。

一、备案主体

可以向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经工商登记的商标代理机构,其经营范围中应当含有“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服务”或者“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二、备案办理方式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变更的申请方式有三种:直接递交、邮寄办理和在线办理。

直接递交的,商标局对按要求填写的备案表及交验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留存交验文件的复印件。邮寄办理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要求填写备案表并提交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在线办理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要求填写备案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直接递交的,在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专门受理窗口办理;邮寄办理的,备案材料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收文科,邮政编码:100055;在线办理的,可进入“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网址:http://wssq.saic.gov.cn:9080/tmsve/)按流程办理。

三、商标代理机构备案

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并经商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字,下同)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如果采用邮寄办理的方式,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如果工商营业执照未注明详细经营范围,需同时提交公司经营范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注: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如果采用在线办理的方式,需上传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经营范围)彩色扫描件。

四、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

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变更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怠于办理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变更商标代理机构名称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 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3.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变更其他备案事项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五、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

备案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合并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怠于办理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办理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合并备案表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并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二)合并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三)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注: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以外的其他备案事项同时发生变更的,按照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备案办理。

六、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结算

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变更营业登记,停止办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应当与委托人就未完成代理事宜签订终止委托协议或者经委托人同意与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签订转委托协议。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销、变更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商标局办理注销备案/结算。办理注销备案/结算的,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结算表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注销登记通知书、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二)仅办理结算的,须附送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三)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办理结算的,拖欠的规费应当及时补足,所交预付款有余额的,商标局经清算后予以退回;指定非本商标代理机构名义账户的,须另附材料说明。

注销备案/结算的商标代理机构,其未完成的商标代理事宜,商标局将有关书件直接送达商标申请人或者按照《关于委托人直接领取相关书件的通知》办理;商标申请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书件送达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办理。

七、工作时限

商标局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通过报送的电子邮箱通知商标代理机构。

八、办理费用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无须缴纳费用。

九、备案信息的公布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信息,由商标局在中国商标网公布。

十、附则

201831日前,工商总局及商标局发布的关于商标代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其规定与《商标法实施条例》及本须知内容相抵触的,遵照《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须知要求执行。

  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图片1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武汉郑学知律师网
Copyright © 2016 www.whzxz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8086101715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中建三局)10-11层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