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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学知律师团队介绍 郑学知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担任武汉黄冈商会法律顾问及法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职务、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长江影视文化节顾问...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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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与商标的合并背后的较量

3月13日,两会公布了本届政府的机构改革方案,一个个新鲜出炉的部委令人感觉眼前一亮。有历史上首次出现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有多个重叠职能被划出去的部门,也有整合后权责清晰的部门,还有按照大部制思路合并组建的新部门。而知产人最关心的,自然是负责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平心而论,将商标局整合到知识产权局,再把知识产权局纳入大市场监管体系,总体而言是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的,也符合我国今后发展的大政方针。但是恐怕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这样的结果并不开心,毕竟原来直接由国务委员负责的部门多了一层上级,这里边的故事,熟悉中国政府运行模式的人们大都可以想象一二。

然而,为什么会出现了这样的改革方案呢?这恐怕还得从最开始说起。知识产权是一个大概念,这里不多重复,在国际上主要指的就是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和版权三种。在有些国家,这三项归属同一部门管理,更多的国家是专利和商标放在一起。实际上这样的做法并不算非常科学。商标的价值更多的来自于市场信誉,而版权的价值主要来自于作品本身,专利则侧重于技术的革新进步。这三样虽然都被归到智慧创造的价值一类,但实际上相去甚远。

我国之前是三权分立的状态,这也是符合逻辑的,并不像之前知识产权局总喜欢论证的那样,阻碍了发展对保护不利。商标来自于市场,当然自始至终就归属市场监管部门,也就是工商系统。而版权一直以来属于出版管理的范畴,这也是符合中国自古以来的历史和我党的英明判断的,很难改变。自上而下的专利系统则被看成一个科技促进部门,这也是我国创建专利体系的初衷。

所以,从组织结构看,工商系统拥有完善的市场执法体系,管理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执法,非常顺畅。中央的版权局是出版管理部门的几个司局,而地方的版权局是出版管理部门的几个科室。打击侵犯版权违法这个职能,很长时间以来都是文化部门承担,也就是这个道理。专利局本身跟版权局的情况类似,是科技部内部的司局。虽然独立出来很多年,但至今很多地方知识产权局的领导是科技局党组成员,知识产权局不是科技局的科室就是下属部门。毕竟专利体系的使命是促进科技发展,不需要太多人力,也没有太多行政执法的需求,专利纠纷法院说了算,假冒专利产品算假货,有质检和工商负责呢,提供鉴定结果即可。

然而,专利局改了知识产权局这个大而全的名字之后,有了名副其实的野心。从架构上不难发现,原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副部级,而它管理的国家专利局竟然也是副部级,这里边的意思恐怕不是专利局人太多了这种理由就能解释完全的。于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并掉商标局成了知识产权局的重要工作。当然,完善的行政执法体系和中央的审批部门都得要,市场上的专利侵权原来越多,群众需要法院之外的快速解决途径,国务院也绝不可能单独批准知识产权局成立执法队伍,否则让食药监局情何以堪。

但是,这几年知识产权局选择了一条让所有人都不明所以的路径,那就是在地方上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统一体系。首先,通过分析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统计可以发现,知识产权局的行政执法分为两种,即打击假冒专利产品和“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前者其实不需要特别专业的执法队伍,会上网查专利权人就可以了。而后者在《专利法》里的描述是这样的:“…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很明显,“行政调解”跟工商和质检干的“行政执法”根本不是一回事,至于知识产权局把这项数据纳入“行政执法”统计里的意图,大家可以自行想象。

其次,前文也提到,在很多地区知识产权局只是科技局里的三四个科室,负责执法的同志在一个县区的范围内最多不会超过十个人,也没有基层力量可言。反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除了县区一级的商标科,深入到街道的工商所和专业的执法队伍都可以算作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局拿出的方案居然是把商标执法队伍整个合并,归他们管理,这可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第三,知识产权局自己设想的那么美好,但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怎么可能任由别人把职能和队伍都拿走呢?要知道前一阶段的食药监管改革已经让工商系统焦头烂额了,哪里还能让在地方可以算得上势单力薄的知识产权局再来分一轮。知识产权局开展这样的工作,一定会在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都引起不小的争斗。事实证明,今天这个改革方案的来源,正是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击的一个理论。

知识产权局在争取到了一些地方领导的支持之后,在地方开展了一些知识产权统一行政执法的试点,最早的是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浦东新区的知识产权局是一个比较尴尬的机构,历经千辛万苦倒是拿到了专利和商标行政执法的权限,但是编制只给批准了不到五十个人。浦东新区是一个地理面积和经济体量都非常大的区,有无数企业和巨大的市场,这几十人要管别的工作,还得兼顾专利商标的行政执法,杯水车薪都形容不了,到九牛一毛的级别了。大家可以去搜一搜这个局发布的工作总结和新闻通稿,仔细找一找里边还有没有商标行政执法这档事情,非常有趣。

工商总局自然也不会任由自己的职能和队伍就这样被知识产权局分走。在被动应对知识产权局进击的时候,一个概念被提了出来,叫做“市场监管体系下的知识产权统一行政执法”。这个提法源自于深圳开展的改革,商标专利版权的执法都被整合到了市场监管旗下,已经运转多年。

工商总局提出了这种说法,其目的很可能是想要知识产权局知难而退而已。在中央层面,专注于市场监管的工商总局应该并不想合并知识产权局,因为大家干的根本就不是同一种工作;在地方执法体系中,倒是工商的执法队伍可以顺带管一管假冒专利的案件,总量并不算大,知识产权体系反而会成为被合并的那一方。

知识产权局没有知难而退,而是借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大旗,继续在各种相关的文件中提出知识产权统一执法,通过各种手段去推进这项工作。而且,在工商总局多次提出不同意见甚至祭出不会签这种大招的情况下,这两年有些文件非常有趣。在知识产权相关的文件里,竟然出现了几年前完全没有存在感的公安部,有兴趣的同志可以去搜索一番,非常有意思。

知识产权局推动的几个试点,恰恰证明了知识产权统一执法不存在单独开展的可能性,只能在市场监管体系下才有效果。然而知识产权局真的想搞市场执法吗?知识产权局从科技部独立之后可谓一帆风顺,直接隶属于国务院,人财物自主度极高,又扛起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大旗,地方上的专利促进也干的风生水起,为什么硬要费心费力的去搞行政执法这种最典型的吃力不讨好工作呢?答案应该是非常明显的吧。

总而言之,现在的机构改革方案就在知识产权局的野望和挣扎中尘埃落定了。知识产权局倒是得到了商标局,但是这一定不是他们真正想要的结局。知识产权局的做法也好选择也罢,都已经被这个结果盖棺定论,再去研究也只能空留叹息。当然,一个部门的利益和一时得失,在全国整体工作推进的背景和滚滚而来的历史车轮面前,都算不得什么重要的问题。人民群众要的是更完善的营商环境,更放心的消费市场和更加重视信用,重视知识产权的国内企业。我们有理由相信, 新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会让这个愿望更早一天实现。至于那些已经发生的故事和历史,就让他消散在风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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